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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查阅资料手册

约翰内斯堡办公室


  1. 私人团体的联络资料
  2. 身体的名字:

    贝尔杜瓦公司(注册号码:1995/04675/21)

    ('私人的身体的

    物理地址:

    Inanda绿色

    维尔达西路54号

    桑顿

    邮政地址:

    邮政信箱652057号

    凭吊

    2010

    电话:

    27 + 11586 6000

    传真:

    +27 11 586 6104 / 5

    网站:

    www.pearlpalindrome.com

    电子邮件:

    bvance@fasken.com

    的身体:

    Blaize Vance -区域管理合伙人



  3. 10节指南

    2.1根据2000年颁布的《促进获取信息法》第10条,南非人权委员会出版了一份指南,载有以下方面的资料:

    2.1.1获取私人机构的记录以及在这方面可从南非人权委员会获得的援助。

    2.1.2向法院提出申请,反对私人机构负责人的决定。

    2.1.3为查阅记录而支付的费用;而且

    2.1.4由私人团体自愿披露资料。

    2.2南非人权委员会的联络资料如下:
  4. 开始单位

    邮政地址:

    私人包2700

    霍顿

    2041

    南非

    电话:

    011 877 3600

    传真:

    011 403 0625

    电子邮件和网站:

    PAIA@sahrc.org.za

    www.sahrc.org.za


  5. 根据其他立法可获得的记录

    3.1在适用的情况下,只要请求者遵守相关法案中规定的要求,请求者可以要求根据下列经修订的立法提供的信息:

    3.1.12001年第38号金融情报中心法案。

    3.1.21979年第53号律师法案;2013年第10号高等法院法案3.1.3 1944年第32号治安法院法案

    3.1.41977年第51号刑事诉讼法。

    3.1.51956年养老金基金法案第24号。

    3.1.61997年第75号就业基本条件法案。

    3.1.72003年第53号黑人经济赋权法案。

    3.1.8中2008年第71号公司法

    3.1.91993年第130号《职业伤害和疾病赔偿法》。

    3.1.101998年第55号就业平等法案。

    3.1.112002年第25号电子通信和交易法。

    3.1.12金融市场;bob手机客户端2012年第19号法案。

    3.1.13金融服务委员会1990年第97号法案。

    3.1.141962年第58号所得税法案。

    3.1.151995年第66号劳工关系法。

    3.1.161993年第85号《职业健康和安全法》。

    3.1.172000年第4号促进平等和防止不公平歧视法案。

    3.1.181998年第97号技能发展法案。

    3.1.191999年第9技能发展税法案。

    3.1.201991年第89号增值税法案。
  6. 所持有信息的主题和类别

    4.1私人机构持有记录的官方和/或机密信息的主题和类别如下:

    以下4.4.1商业:

    4.1.2与某些项目有关的文件。

    4.1.3与项目财务有关的文件和合同。

    4.1.4与高等法院及裁判法院有关的文件。

    4.1.5营销文档。

    4.1.6意见和研究文件。

    4.1.7信件。

    4.1.8法律注册。

    4.1.9法律审计和尽职调查报告。

    4.1.10合并信息陈述和合并通知文件。

    4.1.11根据《竞争法》转介投诉。

    4.1.12与投标有关的文件:

    4.1.13来自私人机构的文档。

    4.1.14由私人机构以外的机构发出的文件。

    4.1.15该机构还掌握与下列有关的资料:

    4.1.16客户的相关记录。

    4.1.17人事和人力资源记录。

    4.1.18与私人团体有关的纪录。

    4.1.19操作信息。

    4.1.20通信。

    请注意:由于私人团体的业务性质,由私人团体持有的许多记录可能受制于法律专业特权,因此根据PAIA第67条,可能会拒绝查阅这些记录。

  7. 请求程序

    5.1表格及费用

    5.1.1索取资料的要求必须以订明的表格提出,必须寄交私人机构的首长,并须连同订明的费用一并递交。

    5.1.2有关规定费用的规定要求表格和详细资料可向私营机构负责人和南非人权委员会索取,其联系详情载于上文。

    5.2请求形式

    5.2.1要求查阅纪录者必须使用订明的表格提出查阅纪录的要求。这必须提交给私人机构的负责人。这项要求必须向有关机构的地址、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提出。

    5.2.2请求者必须在请求表单上提供足够的详细信息,以使私有机构的负责人能够识别记录和请求者。请求者还应指出需要哪种形式的访问。请求人应说明是否需要以书面以外的任何方式通知私人机构负责人的决定。

    5.2.3请求者必须确定要求行使或保护的权利,并解释为什么需要请求的记录来行使或保护该权利。

    5.2.4如果请求是代表他人提出的,则请求人必须提交请求人提出请求时的身份证明,以使私人机构负责人满意。

    5.3的费用

    5.3.1请求访问包含该请求者个人信息的记录的请求者不需要支付请求费。非个人请求者的其他请求者必须支付所需的请求费。

    5.3.2私人机构的首长必须以通知的方式,要求申请人缴付订明的费用(如有的话),然后再进一步处理该申请。

    5.3.3申请人可向高等法院提出有关支付请求费的申请。

    5.3.4在私营机构负责人对请求作出决定后,必须以所需的形式通知请求者。

    5.3.5如果该要求获得批准,则必须为查阅、复制、准备以及在规定时间以外的任何时间为查阅和准备披露记录而支付进一步的查阅费。
  8. 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料

    司法和宪制发展部没有就此制定任何规定。

  9. 手册的可用性

    7.1本手册可于私人机构的实体地址免费索阅,亦可于其网页(www.pearlpalindrome.com

    7.2本手册可从南非人权委员会获得。

  10. 向私人团体提出申请的订明表格及费用

    可在南非人权委员会的网站上查阅www.sahrc.org.za及律政司及政制发展部的网页(网址www.doj.gov.za

  11. 定义
    下列词句具有本法所规定的含义:
    2000年《促进获取信息法案2》|南非政府(www.gov.za)

  12. 对齐

    本手册适用于:
    •2000年《促进获取信息法案2》(该法案)

  13. 修订历史

日期

版本

作者/评论

审批人

总结的变化

2020年6月- 04

V1

c·布雷迪

b·万斯

新手册

文档所有者:合规

下一个审核日期: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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